本网讯(通讯员 全早)“诉讼能力弱的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一直是我院履行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的着力点。在实现弱有所扶工作上,需要大家加强协作、集中力量。”在公安县构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晓莉开门见山。
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公安县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月16日,公安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公安县构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该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详细介绍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监督职能,通报了2022年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情况以及被最高检转发的典型案例,宣读《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讨论稿),并逐条征求与会代表意见建议。
县人社局:要推进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与行政劳动监察职能有序衔接,加强线索双向移送,形成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全流程治理。
县司法局:民事支持起诉的保障对象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高度重合,我们要强化信息互通,做实案源共享,实现应援尽援。
县法院:检察机关协助收集证据材料性质认定问题,涉及庭审中法官的证据采信,《意见》中相关条款的表述应更加明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县民政局:遗弃儿童的抚养问题相对突出,未成年人维权能力弱,其监护人一般为祖父母,法律意识淡薄。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县妇联:社会大众对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的知晓度不高,我们要在各自领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
县残联:通过这次座谈,我们对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有了更深的了解,机制建成后,各部门协作配合一定会更加畅通。
与会人员就机制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难点、堵点以及如何有效打通弱势群体救济渠道各抒己见,经过热烈讨论,最终七部门在加快推动公安县构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上达成共识。各部门确定了联络员,县检察院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事支持起诉宣传册。
“民事支持起诉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能动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各部门向前一步、主动作为,共同织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防护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这次座谈会上的意见建议,做好《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积极推进《意见》尽快落地见效。”宋晓莉在总结会议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