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王丙琰)3月9日下午,江岸区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部署会,传达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部署安排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措施。部分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六检察部工作负责人刘洁向参会人员解读了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方案,介绍了该院明确的38项具体任务,以及相关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艳丽就分管部门承担的专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她要求分管部门必须及时转变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机制,精准把握刑事政策,精准适用法律,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作为提升刑检办案质效的重要途径,多办精品案件,多出典型案例。
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定海就如何做好专项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放在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的高度去谋划推进,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全力以赴推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要做好工作融合,要将专项活动涉及的理念转变、案件办理、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等工作要求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在具体案件中体现优化营商环境。
三要体现三个突出,推动专项活动要突出重点、突出成效、突出讲评,抓好专项工作机制的落实落细,抓好精品案件的培育、典型案例的培养,抓好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统筹分析。
四要完善对外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的沟通互动,增进工作共识,破解实践难题,形成工作合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伟主持会议并强调,各部门会后应针对专项检察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迅速落实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