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左唯辰 闫君剑)为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要求,提升法律监督质效,3月10日,硚口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胡某某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的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凯主持。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胡某某及其所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区司法局同意胡某某的申请,并在实际监管环节采用硚口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非羁E检通”管理平台,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有效防止脱管漏管。三名听证员在明晰案情的基础上,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胡某某日常表现、外出后监管情况等,并向检察官进一步了解了“非羁E检通”平台的研发特色和使用效果。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胡某某经常性跨市县外出系经营活动需要,存在必要性,从有利于企业正常经营的角度,建议区司法局同意胡某某经常性跨市县外出的申请。
会后,区人大代表王丽、人民监督员彭涛均表示,本次公开听证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担当与作为。硚口区检察院通过科技赋能,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找到了行之有效的优化方案,展现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监督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力度。
据悉,“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硚口区检察院共办理涉营商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了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人员的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在维护刑事执行活动严肃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办案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